國立臺灣大學典藏數位化工作注意事項與工作原則_
p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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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項目 |
工作內容 |
工作進行方式 |
原 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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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清點 |
盤點館藏 |
已有出版相關書目或書影之資料,可參考已出版之資料一一盤核館藏。 |
破損嚴重而難以翻開者,不得勉強翻開,而需先進行修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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製作「盤點記錄表」,詳載每一件之尺寸、破損情形、附件浮貼之張數及位置,以及需否修裱(參考附件3-1) |
1.
由專責館員設計製作「盤點記錄表」,示範指導工讀生盤點及記錄 2.
完成盤點後,手書「盤點記錄表」輸入為電子檔,列印二份備用 |
「盤點記錄表」輸入為電子檔後,須再仔細核對手書原稿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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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「盤點記錄表」上為每一件資料訂定檔名 |
參考已出版之資料上的資料編號,將各件資料一一編號。 |
檔名之訂定必須符合影像檔、文字檔、Metadata檔之共同需要: §
單張為一件者,一張資料即需一個檔名 §
數張合為一件者,各張需有個別檔名以利影像及全文數位化之需,但必須明確反映某數個檔為同屬一件(同一筆)資料,以符合建置Metadata之需 |
附件1-2
國立臺灣大學典藏數位化工作注意事項與工作原則_
p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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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項目 |
工作內容 |
工作進行方式 |
原 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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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維護 |
製作「修裱記錄表」 |
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特藏組設計 |
設計為以勾選為主的表格,方便記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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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行資料修裱 |
1.
以限制型招標,招募修裱技術良好之技師 2.
駐館修裱 3.
已裱褙之資料添購護夾 |
1.
不得於原件上書寫記號文字 2.
浮貼必要時可取下,但須筆記各張浮貼的所在位置,襯裱加強後貼回原處 3.
不得以化學漿糊修裱 4.
各原件顏色差異大,修裱時各件必須以近原件顏色之紙襯裱 5.
原件裝訂成冊者,修裱後必須依原裝訂方式裝訂。為裱修而拆件時,拆件之初,得於裝訂邊之角落,以鉛筆書寫頁次,以保日後裝訂時順序無誤 6.
檔名打印或書寫於襯裱紙張或護夾上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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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收修裱資料 |
批次點收 |
1.
由專責館員點收 2.
點收時各件資料均需一一核對「盤點記錄表」,確保附件浮貼張數及位置無誤 3.
點收無誤,則專責館員需在「盤點記錄表」及「修裱記錄表」上簽名 |
附件1-3
國立臺灣大學典藏數位化工作注意事項與工作原則_
p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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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項目 |
工作內容 |
工作進行方式 |
原 則 |
影像數位化(接下頁) |
資料處理: 1.
資料原件之調取及點收 2.
調取資料及回收資料時詳細清點並由雙方簽名確認 3.
提供「盤點清單」(得列印節縮版;只列印必要之欄位)予廠商,供其拍攝或掃描時據以附與各檔檔名 4.
如採先拍攝後數位化,則彩色正片之編號(即各件之檔名)事先打印於自粘貼紙,提供廠商貼於每一正片之保存袋上。 |
1.駐館進行影像數位化 2.古文書資料極易於作業過程中受損,故廠商進行作業時,得由本館派工讀生全程幫著資料之攤置、換件、Header(或Footer)之換置 3.如採直接數位化方式,則各光碟編號與所含檔名清單之對照表由廠商製作 |
1.
必須顧及未來出版之須,故此次為影像數位化而調取原件,解析度必須達可供出版之用的清晰度 2.
依序批次調件供數位化;調件及還件時,均必須由專責館員確定無誤並在「盤點記錄表」上簽名。調取資料之廠商亦必須於調件時簽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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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各種資料專用之制式Header 或footer,於拍攝或掃描每一件資料時,均將之涵括於影幅中 |
編號部分得: 1.事先打印編號條 或 2.以數字方塊排列 |
需包括: 1.
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 2.
《――資料名稱――》 3.
案件編號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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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格與設備之規劃: 1.
擬定數位化之方式、使用器材與媒體材料、數位化之規格 2.
規劃選擇媒體儲存之硬體設備(櫥櫃) 3.
規劃選擇為電子檔儲存及檢索目的之用的主機及伺服器 |
1. 參考相關的文獻如技術報告,並參酌「數位典藏計畫」參與單位的研討意見 2. 以不同的方式試作,了解各種方式的數位化效果,經評估後選定作業方式 |
方式一: 1.
首先拍攝彩色正片 2.
掃描正片為Tiff檔 3.
將Tiff檔批次轉檔為JPEG檔,供網路傳輸之用 方式二: 直接掃描,但須慎選不致損傷資料之方式,餘同上列方式一之2、3 |
附件1-4
國立臺灣大學典藏數位化工作注意事項與工作原則_
p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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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項目 |
工作內容 |
工作進行方式 |
原 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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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像數位化(續上頁) |
招標: 1.
撰擬數位化招標公告招募廠商 2.
撰擬儲存櫃招標公告購入典藏用櫥櫃 3.
撰擬主機及伺服器設備之招標公告,購入設備 |
以限制型招標,招募數位化技術及配合度良好之廠商 |
在與廠商簽訂之合約中,包括「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(典藏單位)為資料之擁有者,廠商不得於作業過程中,將任何該合約對象之資料影像,透過任何複製方式,私作流通或加值利用。」之條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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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備份: 1.
彩色正片同時拍攝二份,一為數位化處理、未來出版之用,一為作為母片永久典藏之用 2.
掃描正片時,首先掃為Tiff檔,再以自動轉檔的方式,批次轉為JEPG檔 |
先拍後掃之情形: 1. 廠商駐館拍攝正片 2. 一份正片提供廠商掃描為數位檔。廠商得於簽署「借用資料同意書」後,將資料攜出館外作業 3. Tiff
檔批次轉為JPEG檔 直接掃描之情形: 1.
廠商駐館掃描 2.
Tiff
檔批次轉為JPEG檔 |
1.
彩色正片兩份均須保存於具溫濕控制之儲存櫃 2.
電子檔除儲存於光碟之外,如伺服器設備容量足夠,則儲存完整的一份於伺服器中。(如得儲存於伺服器,則考慮規定廠商駐館掃描正片,直接存入伺服器中再燒製光碟) 3.
Tiff檔光碟以具有溫濕控制功能之儲存櫃保存 4.
JPEG檔除存於一般儲存櫃,但需放置於具溫濕度控制之專室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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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質管理: 1. 檢查影像品質 2. 查核檔名與影像內容之對應是否正確無誤 |
1. 由專任助理與工讀生於館內檢查 2. 以「盤點記錄表」以及標註有檔名之《國立臺灣大學藏『岸裡大社文書』》影本、《淡新檔案》微捲影印版為品檢之依據 3. 如有品質不佳之影像檔,或遺漏之影像檔,一一於「盤點記錄表」上詳細記錄 4. 如JPEG檔品質不佳,不再檢查Tiff檔,而直接再提供彩色正片,供廠商重新掃描並轉檔。 5. 上述步驟4.如發現為彩色正片不佳,則通知廠商批次前來補拍及完成數位化為Tiff檔與JPEG檔之作業 |
1.
以JPEG檔進行影像檔之檢查 2.
影像檔必須清晰 3.
影像檔必須拍攝/掃描完整資料:週邊完整、涵括原件標簽及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專有的header
或Footer. |
國立臺灣大學典藏數位化工作注意事項與工作原則_
p.5
附件1-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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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項目 |
工作內容 |
工作進行方式 |
原 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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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數位化(接下頁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