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灣大學典藏數位化工作注意事項與工作原則_ p.1

 

工作項目

工作內容

工作進行方式

原 則

資料清點

盤點館藏

已有出版相關書目或書影之資料,可參考已出版之資料一一盤核館藏。

破損嚴重而難以翻開者,不得勉強翻開,而需先進行修裱

製作「盤點記錄表」,詳載每一件之尺寸、破損情形、附件浮貼之張數及位置,以及需否修裱(參考附件3-1)

1.     由專責館員設計製作「盤點記錄表」,示範指導工讀生盤點及記錄

2.     完成盤點後,手書「盤點記錄表」輸入為電子檔,列印二份備用

 

「盤點記錄表」輸入為電子檔後,須再仔細核對手書原稿

於「盤點記錄表」上為每一件資料訂定檔名

參考已出版之資料上的資料編號,將各件資料一一編號。

檔名之訂定必須符合影像檔、文字檔、Metadata檔之共同需要:

§        單張為一件者,一張資料即需一個檔名

§        數張合為一件者,各張需有個別檔名以利影像及全文數位化之需,但必須明確反映某數個檔為同屬一件(同一筆)資料,以符合建置Metadata之需

 


附件1-2

 
國立臺灣大學典藏數位化工作注意事項與工作原則_ p.2

 

工作項目

工作內容

工作進行方式

原 則

資料維護

製作「修裱記錄表」
(附件3-2

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特藏組設計

設計為以勾選為主的表格,方便記錄

進行資料修裱

1.    以限制型招標,招募修裱技術良好之技師

2.  駐館修裱

3.  已裱褙之資料添購護夾

1.    不得於原件上書寫記號文字

2.    浮貼必要時可取下,但須筆記各張浮貼的所在位置,襯裱加強後貼回原處

3.    不得以化學漿糊修裱

4.    各原件顏色差異大,修裱時各件必須以近原件顏色之紙襯裱

5.    原件裝訂成冊者,修裱後必須依原裝訂方式裝訂。為裱修而拆件時,拆件之初,得於裝訂邊之角落,以鉛筆書寫頁次,以保日後裝訂時順序無誤

6.    檔名打印或書寫於襯裱紙張或護夾上

點收修裱資料

批次點收

1.    由專責館員點收

2.    點收時各件資料均需一一核對「盤點記錄表」,確保附件浮貼張數及位置無誤

3.    點收無誤,則專責館員需在「盤點記錄表」及「修裱記錄表」上簽名

 


附件1-3

 
國立臺灣大學典藏數位化工作注意事項與工作原則_ p.3

 

工作項目

工作內容

工作進行方式

原 則


影像數位化(接下頁)

資料處理:

1.    資料原件之調取及點收

2.    調取資料及回收資料時詳細清點並由雙方簽名確認

3.    提供「盤點清單」(得列印節縮版;只列印必要之欄位)予廠商,供其拍攝或掃描時據以附與各檔檔名

4.  如採先拍攝後數位化,則彩色正片之編號(即各件之檔名)事先打印於自粘貼紙,提供廠商貼於每一正片之保存袋上。

1.駐館進行影像數位化

2.古文書資料極易於作業過程中受損,故廠商進行作業時,得由本館派工讀生全程幫著資料之攤置、換件、Header(或Footer)之換置

3.如採直接數位化方式,則各光碟編號與所含檔名清單之對照表由廠商製作

1.  必須顧及未來出版之須,故此次為影像數位化而調取原件,解析度必須達可供出版之用的清晰度

2.  依序批次調件供數位化;調件及還件時,均必須由專責館員確定無誤並在「盤點記錄表」上簽名。調取資料之廠商亦必須於調件時簽名

 

設計各種資料專用之制式Header 或footer,於拍攝或掃描每一件資料時,均將之涵括於影幅中

編號部分得:

1.事先打印編號條 

2.以數字方塊排列

需包括:

1.   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

2.  ――資料名稱――

3.  案件編號

規格與設備之規劃:

1.    擬定數位化之方式、使用器材與媒體材料、數位化之規格

2.    規劃選擇媒體儲存之硬體設備(櫥櫃)

3.    規劃選擇為電子檔儲存及檢索目的之用的主機及伺服器

1.   參考相關的文獻如技術報告,並參酌「數位典藏計畫」參與單位的研討意見

2.   以不同的方式試作,了解各種方式的數位化效果,經評估後選定作業方式

方式一:

1.    首先拍攝彩色正片

2.    掃描正片為Tiff檔

3.    Tiff檔批次轉檔為JPEG檔,供網路傳輸之用

方式二:

直接掃描,但須慎選不致損傷資料之方式,餘同上列方式一之2、3


附件1-4

 
國立臺灣大學典藏數位化工作注意事項與工作原則_ p.4

工作項目

工作內容

工作進行方式

原 則

影像數位化(續上頁)

招標:

1.  撰擬數位化招標公告招募廠商

2.    撰擬儲存櫃招標公告購入典藏用櫥櫃

3.  撰擬主機及伺服器設備之招標公告,購入設備

以限制型招標,招募數位化技術及配合度良好之廠商

在與廠商簽訂之合約中,包括「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(典藏單位)為資料之擁有者,廠商不得於作業過程中,將任何該合約對象之資料影像,透過任何複製方式,私作流通或加值利用。」之條款

資料備份:

1.  彩色正片同時拍攝二份,一為數位化處理、未來出版之用,一為作為母片永久典藏之用

2.  掃描正片時,首先掃為Tiff檔,再以自動轉檔的方式,批次轉為JEPG檔

先拍後掃之情形:

1.   廠商駐館拍攝正片

2.   一份正片提供廠商掃描為數位檔。廠商得於簽署「借用資料同意書」後,將資料攜出館外作業

3.   Tiff 檔批次轉為JPEG檔

直接掃描之情形:

1.    廠商駐館掃描

2.    Tiff 檔批次轉為JPEG檔

1.    彩色正片兩份均須保存於具溫濕控制之儲存櫃

2.    電子檔除儲存於光碟之外,如伺服器設備容量足夠,則儲存完整的一份於伺服器中。(如得儲存於伺服器,則考慮規定廠商駐館掃描正片,直接存入伺服器中再燒製光碟)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Tiff檔光碟以具有溫濕控制功能之儲存櫃保存

4.    JPEG檔除存於一般儲存櫃,但需放置於具溫濕度控制之專室

品質管理:

1.   檢查影像品質

2.   查核檔名與影像內容之對應是否正確無誤

1.   由專任助理與工讀生於館內檢查

2.   以「盤點記錄表」以及標註有檔名之《國立臺灣大學藏『岸裡大社文書』》影本、《淡新檔案》微捲影印版為品檢之依據

3.   如有品質不佳之影像檔,或遺漏之影像檔,一一於「盤點記錄表」上詳細記錄

4.   JPEG檔品質不佳,不再檢查Tiff檔,而直接再提供彩色正片,供廠商重新掃描並轉檔。

5.   上述步驟4.如發現為彩色正片不佳,則通知廠商批次前來補拍及完成數位化為Tiff檔與JPEG檔之作業

1.  JPEG檔進行影像檔之檢查

2.  影像檔必須清晰

3.  影像檔必須拍攝/掃描完整資料:週邊完整、涵括原件標簽及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專有的header 或Footer.

 


國立臺灣大學典藏數位化工作注意事項與工作原則_ p.5

附件1-5

 
 


工作項目

工作內容

工作進行方式

原 則

全文數位化(接下頁)